中共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清理“四唯”情况的自查报告
省教育厅: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清理“四唯”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我院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自查工作,对照《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发〔2018〕2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清理“四唯”自查工作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清理“四唯”自查工作,组织科研管理处、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和《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千意见》(教科技〔2020〕2号)文件,安排相关工作。实行主管领导牵头,部门领导主抓的责任体系,开展落实专项自查工作,要求各部要求结合岗位职责,对照排查内容,认真梳理相关政策文件、考核评价条件和指标、管理信息系统和工作表格等,做好清理“四唯”自查工作。
二、改进科技评价体系
(一)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
作为高职院校,学院科研基础比较薄弱,教师的科研能力需要提升,学院前期以奖励为主的扶助科研理念,使学院科研成果数量不断提升,教师科研能力不断增强,在教学和社会服务中发挥了科研成果的积极作用。颁布《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对我院科研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强调项目立项和结题管理,给予项目负责人更多自主权。修订颁布《陕西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考核与奖励办法》,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工作。修订《陕西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提升了间接费用比例,明确了劳务费开支范围和比例。修订《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落实横向项目的合同管理,强化项目负责的责任与义务。制定了《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职务专利管理办法》《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落实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落实“四唯”清理,构建学院科研管理规范
强调科研工作者的“科学家精神”和“科研意义”,提倡科研自律,构建规范的科研制度约束体系。一是用以引导高职科研方向,使个人目标和学院目标尽量一致,使学院目标最大化;二是用以规范科研工作的行为,矫正教师科研偏差,优化科研环境,提高科研效率。为此,学院修订《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与积分管理办法》、《学术不端行为查处规则及处理办法》等,对一些非法期刊文章及一些以盈利为主的期刊文章进行规范,采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学术期刊文章作为主要学术期刊认定,规范教师的科研行为。针对学院特点修改出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横向项目理及经费办法》等,科研重点放在应用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咨询等方面,重点服务地方中小微企业发展,通过技术反求、技术转移、技术改良、技术革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所面临的技术问题,提高产品的技术附加值。
(三)针对项目评审等专项工作,落实“四唯”清理
在学院的项目评审申报中,涉及项目、论文等要求的地方,强调与申请项目的相关性,淡化项目级别、论文等级、人员职称等要求。在科研团队建设申报中,强调团队负责人基本条件,强调团队研究方向与研究成果,强调能力,弱化职称、论文等硬性要求。对项目的评审,强调项目完成过程,强调项目成果的表现形式和水平,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注重评审环节的公正性。在科技成果奖励申报、人文社科奖励申报申报等工作中,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四)在绩效考核、项目评审、成果评奖等方面不采用SCI论文指标
教师学术水平与创新贡献评价不采用SCI论文指标,修订了科研工作考核办法,把SCI论文数量、被引次数、高被引论文、影响因子、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排名等不做为考核指标。修订了学院科技成果奖评选、院级科研项目的立项与结题、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等相关制度,评价侧重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论文的评价倾向于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不把论文单独做为评价指标和结题条件。学院成立了48人专家库,在科研项目审定及成果确定、职务评审、教师招聘学业水平评审、论文教材质量审定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实施科学分类评价
(一)职称评审方面,改革评审条件
结合高职院校发展特点和学院发展需要,逐年修订参评讲师、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业绩与学术水平条件,修订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职称评定中学术水平采用代表作制度,没有SCI论文数量、被引次数、高被引论文、影响因子等因素的限制条件和积分倾斜。论文实行代表作制度,同时将思政大练兵、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材成果以及主讲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内容纳入到评审办法中来,不断拓宽参评渠道,提升质量要求。
(二)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分类评审
我院将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照现职岗位划分为三个类别:专任教师类、专职辅导员类、管理与服务类。遵循中省相关文件精神将思政学科单列指标、单独组织评审。对于博士采取直评直聘的评价方式,即经过学科组评议后,直接将参评人员评审材料递交大评会,进行一次性投票。
(三)人才引进实行综合考量
按照“大力引进、重点培养、全面提高”的指导思想,以专业发展规划为依据,通过引进各类青年学术骨干,逐步实现我校师资队伍结构的整体优化,增强学院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人才引进在满足专业建设需要、学历、职称等基本条件的同时,博士重点关注和全面考察人才的思想素质、品德素养和职业能力。硕士重点关注教学能力和综合能力,从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整体形象等方面综合考量,择优录用。
(四)新聘教师转正试讲关注能力
按照岗位类型设置了不同的转正考核条件:专任教师(含实践教师)从师德、理论教学能力、实践教学能力三方面实施考核。专职辅导员与专职管理人员从师德、理论教学能力、岗位综合能力三方面实施考核。
考核过程包括个人总结、师德自评、导师评价、理论和实践教学、岗位述职等方面。其中,“师德师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轮考核,“不合格”者延期一年进行转正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者予以辞退。理论教学能力、实践教学能力、岗位综合能力考核通过分数为 80 分。专职辅导员、见习专职管理人员未通过理论教学能力考核者可转正,但不予安排授课任务。若存在其他理论教学能力、实践教学能力、岗位综合能力未通过情况者,不予转正。
(五)绩效考核分配实行分类考核
学院从2019年开始,全面改革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定了《教职工年度量化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陕国职院发〔2019〕106号),2020年进行了修订完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以工作业绩为主进行评价。
依据岗位不同,将考核人员分为三类:专任教师岗位(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工勤技能岗位(在职在岗承担管理与服务工作的人员、实践教师,以及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工勤人员);专职辅导员岗位(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各类岗位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专任教师主要考核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服务与育人工作等,服务与育人涵盖党建、大学生思政、实验实训室管理、指导学生社团、结对帮扶、招生宣传、讲座、就业推荐等;管理与工勤岗位主要考核履职情况、工作作风、部门与个人关联度、标志性成果、个人发展性得分等;专职辅导员主要考核职业态度、基本工作指标、班级量化等。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重要依据,同时与个人岗位基础绩效挂钩,形成了有效的绩效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
(六)干部考核,注重工作实绩
修订《校属单位年度考核办法(修订)》《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梳理考核指标,以工作实绩和满意度测评为考核重点,对教学院部及中层干部进行考核。
1.实施综合考核。注重教学、学生、科研、招生就业、党群工作及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与技能大赛、追赶超越、诊改等方面的工作实绩,重点突出年度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教学核心指标突破情况。
2.重视教代会代表对各院部及中层干部工作满意度评价。召开年度测评大会,进行校属单位部门负责人现场述职,参会人员(含学院领导)采取无记名方式对二级分院部进行民主测评,主要征求教代会代表对各院部工作满意度评价意见。
3.开展教职工对本单位满意度测评。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主要征求本单位教职工对本单位工作满意度评价意见。
院部及干部整体考核评价过程中,综合运用以上三方面考核结果,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客观,杜绝出现“四唯”现象。
四、严格推荐评选
(一)人才推荐注重综合考量
严格按照《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评选原则和申报条件,推荐“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候选人。杜绝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在推荐候选人的过程中注重道德学风和科研的社会服务效益、影响力,根据教学能力和学科特色、专业特长、科学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综合考量和评价推荐我校“青杰候选人”。推荐程序如下:
1.信息发布。在全校范围内发布了《关于做好全省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并进行了动员。
2.个人申报与院部推荐。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个人申报,相关教学院部按照要求进行了审核、推荐。
3.联评。根据文件精神和教师的教学、科研等成果,我校组织党委组织部、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纪检监察处等相关单位进行联评,推荐候选人。
4.会议确定。召开党委会会议,对提交的“青年杰出人才计划”推荐候选人进行研究,最终确定参加全省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
5.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对确定推荐的人选进行了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然后将我校候选人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二)推荐教学名师注重实绩
校级教学名师的评定不唯职称,根据《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办法》(陕国职院发〔2020〕15 号)有关规定,评选条件对师德师风、教学与实践工作、成果与荣誉等方面都做出了要求,更加注重教师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构建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
在推荐陕西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方面,破除“四唯”,更加注重考查候选人在师德师风、教学成果、专业建设、教材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学院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实绩。
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增强了我院各部门工作中清理“四唯”的意识,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将狠抓长效机制建设,坚决破除工作中“四唯”做法,助推学院健康稳定发展,增强办学活力。
中共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